九项准则警示教育(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 发布人:ycfy
- 时间:2025-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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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项准则”是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是医务工作者的行医“红线”,本文将对“九项准则”及实施细则做解读并附相关警示案例。本期解读规定之第六条: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
一、准则解读
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二、实施细则
1.严禁通过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其他指定医疗机构或场所检查、诊治,从中谋取利益。
2.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推荐、介绍、引导患者加入微信公众号、企业微信等各类第三方线上诊疗平台,从中谋取利益。
3.严禁违规诱导、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诊所、厂家购买医药产品,从中谋取利益。
4.严禁违规诱导、推介患者到院外第三方机构进行基因检测,从中谋取利益。
三、典型案例
1.个人简介
黄某某,女,46岁,某镇卫生院工作人员。
2.违纪事实
2017年至2019年期间,某医院为了推广其眼科诊疗业务,请托某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黄某某介绍眼科病人到该医院就诊,并承诺支付"转诊合作费"表示感谢。其后黄某某多次介绍病人到某眼科医院就诊,并先后14次收受"转诊合作费"共计5631.9元。
3.处理情况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一条之规定,给予黄某某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摘自--卫生健康系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选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