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召开了一例引产手术的伦理讨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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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1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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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下午,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就产前诊断中心的一例引产手术召开了伦理讨论会议。会议由伦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芹副院长主持,相关伦理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
会上,产前诊断中心周云主任首先将孕妇病史给各位委员进行了汇报,接着各位委员就现有病史、产前诊断专业技术角度、伦理角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目前,胎儿已经有35周,复查超声显示胎儿偏小2-3周,未见颅内积液和神经上皮囊肿。从诊疗规范看,胎儿35周,已经有生命了,结合胎儿检查结果,不具备引产指征,无法开具引产证明。从伦理角度看,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35周胎儿的生命权。
为此,委员们均表示伦理意见也应遵循医疗诊疗规范,>28周的胎儿在没有任何指征情况下,无法开具引产证明,并建议该孕妇转到上级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查咨询。
(科教科)